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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记者看执行”淮北法院第一例刑事自诉案件——老赖因拒执罪被杜集区法院拘传
浏览次数:2373作者: 杨红梅 魏雅琦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9-17

 

 

为加强“江淮风暴”之重点突破行动的社会宣传,9月11日下午,省高院正式启动为期四天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媒体记者看执行体验式采访活动,活动共分为“皖南行”、“皖北行”两组。

作为采访活动“皖北行”的其中一站淮北,9月12日下午三点左右,随着杜集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余庆一声令下,由24名执行干警、刑事法官、司法警察、公安干警等组成的队伍奔赴执行现场,剑指老赖。多家媒体记者现场跟踪报道。

在多方配合下,拒执罪被告人丁元、丁光(化名,下同)被拘传。刑庭庭长蔡矿在派出所对两被告人分别进行询问。

2016年6月,王某跟随被告人丁光在杜集区某社区从事建房工作时,因楼板断裂王某从高处坠落致使伤残。王某起诉至杜集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丁光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2567.03元。因丁光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2017年7月25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依法受理此案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丁光,均拒不到庭。同年9月28日,法院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到庭,但其态度恶劣,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取强制拘留措施。10月30日,因本案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人认可法院调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5月,执行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丁光承包土地因修路被征收。5月8日,再次对其强制传唤,丁光仍拒绝报告名下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正当执行局准备提取被执行人土地征收款78705元时,发现村委会土地征收款发放名单上无被执行人名字,仅有其兄长丁元的名字,土地征收款也全部由丁元领走。执行局认为丁元和丁光串通一气,无视国家法律和法院的判决裁定,公然协助丁光隐匿转移财产,对抗法院执行,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后,王某作为刑事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强烈要求法院追究两被告刑事责任。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打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杜集区法院严厉打击和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敢于担当,克服查办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时的畏难思想和怕麻烦的心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帮助,形成协同配合、共同打击的局面;同时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刑事审判庭今年以来已审结两件四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执行到位金额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