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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提质增速”超额提前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
浏览次数:1434作者: 张倩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2

今年以来,为有效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将民生工作做实,共浴法治阳光,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多举措、多途径、多方位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有效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弱势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截止9月17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其中,民事案件271件,刑事案件103件,行政案件6件,完成了全年民生工程任务的102.7%。

对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标准,扎实开展援助工作。该区始终对照评价指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早部署、任务早分解、项目早启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依据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实行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建立财务台账、专款专用。为强化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我区按时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为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该区严格开展案件回访、旁听庭审、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通过完善跟踪检查、重点抽查、“每案必访”、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机制,规范执业行为。

优化减证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拓宽援助申请渠道。该区按照“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