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48作者: 张毛敏 信息来源: 东山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8-10-10 |
东山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以“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行政形象”为着力点,结合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四字工作法,开创社区矫正新格局,帮助“高墙外”的服刑人员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几年来,东山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1人,重新犯罪率为零。东山司法所先后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三等奖等。
“严”字当头,监管有力。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东山司法所严格依据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把好入矫、解矫关,规范社区矫正周报告、当面报告和重大节假日报告制度,健全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筑牢社区矫正防线。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自我认知能力、生活工作环境等情况各异,分类划分,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对违反监管规定的人员,及时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树立司法权威。
“勇”于创新,教育有措。在教育矫正工作中,东山司法所不断强化和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因人施教,以视频教育和传统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三化”教育,即集中教育多样化、分类教育实效化、个别教育及时化,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质量。同时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微信群”适时发布教育学习文字、图片、视频等,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法治观念和道德素质。使社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服法,真心悔过。
“诚”心实意,帮扶有心。社区服刑人员中有一大部分在工地从事建筑工作,经常出现工资不发放的现象,东山司法所主动介入,为社区服刑人员指明法律途径,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人员,司法所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开展适应性帮扶。通过一系列的帮教措施,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树立了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有效地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善”于沟通,疏导有法。东山司法所善于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交流,针对他们存在的担心、困扰情绪,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鼓励他们重树生活信心,积极引导他们乐观向上、全面客观地看待社会,用平和的心态度过矫正期。
东山司法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奋力开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助推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促进东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