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38作者: 周立业 信息来源: 石台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10-15 |
2018年9月至10月,石台镇秸秆禁烧工作已全面展开。为配合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石台司法所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形式,将秸秆禁烧工作与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相结合,组织全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禁烧工作。
一是争当秸秆禁烧“先锋员”。司法所向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宣讲与秸秆禁烧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承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绝不焚烧秸秆,确保“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勇作秸秆禁烧“宣传员”。社区服刑人员在石台镇人流聚集的地方向村民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倡导秸秆再利用使之变废为宝。
三是做好秸秆禁烧“行动员”。社区服刑人员配合村干部在田间地头巡逻并及时清理田间地头堆放的秸秆,为秸秆禁烧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壮大了秸秆禁烧工作人员队伍,不仅有效推进了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利于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实现自我改造,为其更好地融入社区(村居)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