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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分类教育学习
浏览次数:1265作者: 张思娣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10-29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的规范性,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贯彻治本安全观,向社会输出“合格公民”,烈山区司法局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在区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教育室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及侵占财产类的罪犯进行分类教育学习。

首先,由挂职干警刘星向该类社区服刑人员讲解了为什么要实行分类教育的意义和方式,然后根据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所判刑罚的罪名详细讲解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最后组织学习了中华文明礼仪、传统文化教育等内容。针对侵占财产类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在平时的分类教育中重点在于重塑他们的价值观,让他们懂得“劳动光荣”、“勤劳致富”、“要幸福、靠奋斗”的道理。剖析犯罪原因、深挖犯罪根源,主要还是主观上存在着极端利己主义和享乐思想,法律观念淡薄或者知法犯法,缺乏道德修养。在教育矫正过程中要增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教育,强化耻辱感、罪恶感,教育他们学会感恩,把赎罪落实到行动中。

通过学习,社区服刑人员感觉到自己所犯罪行的法律规定、也提高了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学习到了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不但是一次普法学习,更是一次心灵的升华,大家表示一定服从监管,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