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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浏览次数:1321作者: 王跃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11-02

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日前,濉溪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自查自纠、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

强化工作落实。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

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