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655作者: 陈莹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发布时间:2018-11-06 |
近年来,濉溪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出台《关于推行环境资源案件 “三合一”归口审理,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审判,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统一裁判尺度。打破过去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各自领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模式,合并办理案件,综合考量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特点,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的三类案件交叉问题,统一审判理念和裁判标准,有效地应对纷繁复杂的环境资源案件,实现三类案件审判无缝对接。
二是培养专业型法官。从刑庭、民一庭、行政庭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了一支有战斗力的审判队伍,迅速明确岗位责任、审判规程、工作纪律等,归口审理案件,提升法官对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
三是整合审判资源。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有利于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加强审判机制专门化建设,提升专门化审判水平,发挥审判集聚优势,形成拳头效应,扩大审判影响,助力我县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为宜居濉溪建设提供法律支撑,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