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烈山区城乡医疗救助参合参保工作全面进行中
浏览次数:1209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1-06

2018年烈山区民政局积极开展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住院就医问题,目前已为全区城乡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孤儿、重度残疾对象每人220元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共13096人全额代缴201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合资金,共计代缴资金288万元,全面完成了困难群众参合参保资金的代缴工作。

一、界定对象全面覆盖。全区城乡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孤儿、重度残疾对象,皆由城乡医疗救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极大地体现了医疗救助在济贫解困中的作用。

二、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与卫计委、残联、扶贫、财政各乡镇、办事处沟通衔接,及时核对参保对象人员名单,对参保参合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确认。

三、加大疾病防控。对参合贫困人口易发、多发的慢性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实行分类防控,精准施策。以参合贫困家庭为重点,提高贫困地区健康水平。贫困家庭参合覆盖率100%。

四、加强政策宣传。将相关文件精神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公示平台宣传文件精神,确保让居民从思想上认识到参保参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充分体现文件精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参保参合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