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13作者: 张轲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1-09 |
为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衔接,发挥好保障制度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区民政局根据扶贫办提供的扶贫花名册,对全区未享受低保精准扶贫户家庭进行了集中复核,按照精准施救、按户施保、应保尽保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纳入到保障范围内。
本次集中复核,主要对精准扶贫户实际生活情况、居住环境、收入情况等具体了解,要求入户率达到100%,做到了“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入户复核人员逐户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复核人员和被复核对象分别签字。逐户摸清未享受低保精准扶贫户的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和家庭成员扶贫项目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收入情况,切实把好低保办理关口,确保在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方面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目前,我区现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人,其中已纳入低保或特困人数为34人。经过走访排查,以确认8户建档立卡扶贫户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对其宣传政策,讲述申请低保所需步骤,让其能尽快享受我区低保待遇。同时,对于扶贫户生活条件转好需要退出低保的家庭实行渐退制,给于一年的缓冲期,对家庭子女考大学毕业的也给于半年的退保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