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914作者: 李锋博 信息来源: 濉溪县检察院发布时间:2018-11-28 |

11月27号,县检察院在 “检察宣告”室内,对一起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布,这也是全市首例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
在公开宣布过程中,承办案件检察官向参与人介绍了交通肇事案的基本案情,核实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阐述了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最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确认无异后,书记员把不起诉决定书当场送达被不起诉人祝某。承办案件检察官对本案进行了一定的释放说理并对祝某进行了训诫,让旁听宣布的参与人更好的了解法律。
据了解,不起诉公开宣告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种保障,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促进规范公正司法,同时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更好贯彻,在人文办案的同时,又不失法律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