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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看病找调解 志愿服务解危难
浏览次数:4127作者: 朱艳   信息来源: 三堤口司法所发布时间:2018-12-05

 

近日,三堤口司法所来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王先生,要求调解其与小儿子之间的矛盾纠纷。原来,王先生去年得了食道癌,治病已花光了其几乎所有的积蓄,小儿子家在外地无暇顾及老父亲,大儿子为了照顾生病的父亲放弃了自己的工作。王先生为了不给孩子增加负担,决定卖掉原来老两口共有的一套房屋。但小儿子因担心父亲把卖房款都给大哥,不同意父亲卖房。其实,王先生老两口原来很偏爱自己的这个小儿子,因为有退休工资,所以经常会帮衬小儿子一点,但这次生病的经历让王先生伤透了心。王先生生病住院期间一直都是大儿子在照顾,小儿子没有去看望过他,也没有给过钱,王先生实在是失望至极,不得已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王先生说其实小儿子现在的经济状况要比大儿子好很多,实在不行他想把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反正也一直都是大儿子在照顾他。

工作人员听后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打电话给他的小儿子,希望能通过调解帮助王先生解决问题。但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做工作小儿子的意思都很明确,不同意卖房子,不同意老人继续治疗,也不会给老人钱。

沟通无果后工作人员帮他分析了现实情况,小儿子不同意卖房子,肯定更不会同意过户给大儿子,而对于房产来说他和两个儿子是共同共有,小儿子不同意卖,即使王先生占的份额比较多也不太好处理,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且就王先生现在的情况来说,卖房子或把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他完全可以通过让两个孩子给付赡养费的方式解决他的看病费用问题。王先生说大儿子付出已经很多了,他不想再问大儿子要钱,小儿子也不会给。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起诉,他一开始不太愿意,但他也不想因为没钱看病等死,思忖再三后同意了我们的建议。但问题又来了,王先生没钱打官司,询问司法所可能给他提供法律援助,他是老年人。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他有退休工资,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王先生很沮丧地在司法所坐了好半天。

为了能尽己所能帮助老人,工作人员又跟熟悉的几个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沟通,看能否给他提供帮助。终于有个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曹先生答应给他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王先生拿着工作人员提供的曹先生的联系方式感激地走了。

几天后,曹先生反馈说王先生的案子已经到法院立过案了,工作人员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并对曹先生的热心表达了感激。

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没有办法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这时我们就可以转换思维,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又会遇到诸如王先生这样,很可怜,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这时,我们就需要像曹先生这样热心不计报酬给当事人提供帮助的法律服务志愿者。真的很感谢这样的志愿者,他们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只是源于心中那扶危济困、保护弱者、伸张正义的执念,也正是这种执念,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愿越来越多的法律人能加入到法律服务志愿者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