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99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12-07 |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和效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做人,回归社会,烈山区司法局运用“五四”模式提升社区矫正刑事执法工作水平。
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五心”主题教育。
开展“法在我心”入矫教育。在入矫时,工作人员向社区服刑人员讲解社区矫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的具体规定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让他们懂法,守法。
开展“认罪知耻”内心矫治。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让服刑人员认罪、知罪、悔罪,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监管和在刑意识。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应克服心理障碍,端正服刑态度,认罪改过,自觉服从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
开展“敬畏之心”教育。围绕“敬畏之心”教育,开设“法治教育”巡回讲堂, 安排社区服刑人员收看警示教育片,写观后感。通过“敬畏之心”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怀有敬畏之心,让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纪守法。
开展“感恩之心”教育。围绕“感恩之心”教育,利用“母亲节”、“父亲节”、“重阳节”等时机,开展“爱家与爱国”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感恩之心”教育,让社区服刑人员对亲人、对党和国家怀有感恩之心,并以自己行动报答亲人,回报社会。
开展“责任之心”教育。举办“责任与奉献”专题教育,组织“我为社会尽责任”公益劳动,举行“有责任、敢担当、勇悔改”主题座谈活动。通过“责任心”教育,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敢于面对过去、敢于担当未来、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准确把握四个“到位”,管控社区服刑人员。
知罪认罪“到位”。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让服刑人员认罪、知罪、悔罪,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服从监管和在刑意识。
监管管控“到位”。宋疃司法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目前,宋疃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人员人数众多,居住分散,为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果,司法所充分利用人脸识别仪、手机定位和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到位。
矫治矫正“到位”。宋疃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使他们悔过自新,培养矫正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灌输“正能量”,切实让矫正人员在点滴的社会劳动中,让他们切实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重拾生活信心,多措并举“矫其心”、“正其行”,成为守法公民。
帮扶教育“到位”。宋疃司法所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回归社会再就业问题,促其顺利适应社会。司法所对于解除矫正的人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引导和扶助其就业,让他们生活有出路,就业有门路,力争让他们能自食其力,生活安稳有着落,从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