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68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12 |
烈山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实施“五定”方针,构筑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网。
“定人包保”,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区矫正中心人员抽调专人包保5个司法所。司法所干警分片包保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
“定岗定责”,在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安排值班人员定岗定责,明确专人值班做好服刑人员电话汇报接待、风险排查工作。
“因人定案”,司法所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沟通及与社区矫正小组的座谈后,结合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特点、性格、生活方式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制定社区矫正方案。
“三相定位”,充分运用安徽省社区矫正监控平台、电子腕带和“社区矫正手机微信群”三个平台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弥补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的不足,区中心安排专人查看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各个司法所都安排社区服刑人员每天两次在社区矫正手机微信群里面发送共享位置。个司法所有专人查看比对,如发现异常,还通过电话问询、走访村干部、社区服务人员邻居等方式,着力打造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网络”。
“真诚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积极落实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科学教育、真诚沟通,以诚心换真心,增强其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定期联席”, 定期与法院、公安、检察院联席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就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相关内容、建议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应扩大调查面、建议撤销非监禁刑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资料进行完善、提请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治安管理处罚相关内容、继续加强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沟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刑事执法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