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18作者: 刘刚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8-12-14 |
11月28日至29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淮北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全市法院关于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房企破产和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大局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高院董开军院长、时任省高院张坚院长、市委黄晓武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保障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保障金融债权等工作意见5个,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开展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专题调研,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审结5件房地产“去库存”案件,妥善调处涉煤矿“去产能”劳动争议2490件。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受理民商事案件54074件,审结49456件,结案标的额122.26亿元。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持续向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9.9%。三是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民商事案件案访比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四是积极改革创新,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成立民商事审判团队23个,院庭长办理民商事案件23612件。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五是加强教育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2个民商事审判集体和2名民商事法官受到国家级表彰,15个集体和20名个人受到省级、市级表彰。余跃武院长同时汇报了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测评,民商事审判工作满意度达97%。针对下一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求市中院持续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