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594作者: 张贝贝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2-29 |
2018年烈山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夯实基础,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五保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
2018年我区供养对象654人,共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补助资金613.6558万元,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91人,集中供养34人,集中供养率达37%,超过省定35%的目标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对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管理运营维护进行奖补,进一步提供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五保户供养有效保障,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逐步提升。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区五保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70元/月,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00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全区五保供养供养对象654人,共发放补助资金613.655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改造提升了部分敬老院基础设施。为提高敬老院供养能力,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烈山镇、赵集敬老院进行了硬件改造,全面改造失能专区,其中烈山镇敬老院改造床位14张,赵集敬老院改造床位7张;蒋疃敬老院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先后投入100余万元。
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和五保数据库人员回访,对五保供养好评率为100%;项目实施对五保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起到了作用,同时建立了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救助信息管理员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建立了淮北智慧救助服务平台,方便了五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