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36作者: 刘泽超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1-1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局党组迅速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省厅、市扫黑办交办的问题清单,建立完善多项举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建立调查评估环节涉黑涉恶问询调查机制。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案件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对其他类犯罪人员增加了涉黑涉恶专项问询调查项目和内容。审查调查评估对象是否有涉黑涉恶前科和行为,作为评估其再次违法犯罪风险的重要考量因素,实现调查评估环节涉黑涉恶线索问询全覆盖;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与委托机关衔接,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
建立接收环节涉黑涉恶问询调查、专项教育和承诺机制。在接收阶段,加强对新入矫人员涉黑涉恶史的问询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教育谈话内容,要求新入矫人员填写询承书。及时录入社区矫正监管平台、档案,便于司法所根据罪行类别、前科记录、个体特征、工作情况及生活环境等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严格监管、加强教育、落实帮扶措施。
建立公检法协调配合机制。注重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涉黑涉恶人员重、难、疑点问题,及时协调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对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移交,严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加强对律师监督管理,指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召开我市律师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应援尽援,提高法律援助效能。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受黑恶势力迫害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管理规范,做到“应援尽援、保证质量”。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市辖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小区、人员聚集场所等显眼位置,通过悬挂横幅标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参与、全民重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确保法治宣传无死角。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稳控排查、分析研判、电子监控、教育训诫、应急值守、查找追查、案件移送”为一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处置有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