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030 信息来源: 濉溪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1-11 |
日前,百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指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解除社区矫正的程序,圆满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的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工作。
李某是比较特殊的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初期,李某还处于未成年阶段,我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根据其心理、生理发展特点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利用访谈和问卷的形式及时与李某沟通,切实掌握其思想生活动态,在发现其思想不稳定,有逆反情绪时及时介入,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耐心细致的劝导让李某安全平稳的度过矫正期,在李某解矫前两天,我所对其进行了最后一次走访,详细了解李某现阶段家庭生活、居住环境、心理思想动态情况,并与李某谈心,了解其今后的生活、工作规划,在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和进一步要求。现李某矫正期满,也已经成年,我们根据相关规定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解矫宣告仪式。
司法所对李某的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蔡所长亲自主持了此次宣告仪式,李某邻居、村委会成员以及司法所四名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了李某解除矫正这一时刻,此次宣告仪式上,首先对李某在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了鉴定,认为其矫正期满符合解除社区矫正条件,然后宣读了有期满宣告书,宣告了由县司法局出具的结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当面发放给了社区矫正对象,最后蔡所长对李某提出了几点要求:继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凡事三思而后行,量力而行;放下心理包袱,大步向前走,走向新的美好生活。
在司法所精心组织下,在村两委、李某邻居以及李某本人的密切配合下,李某的宣告解除社区矫正工作圆满完成,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将会更为严格地规范社区矫正行为,按规定按流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