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11作者: 文/孙浩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02-26 |
2018年以来,烈山区法院简案组速裁团队积极响应本院以简繁分流为核心的集约式便民改革,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统筹兼顾、深挖潜力,以不足十人的团队克服案多人少、硬件不足、缺乏经验等重重困难圆满完成办案任务,做到简案快审,极大缩短办案周期,组织巡回审判50余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共受理案件3392件(含诉前调解1583件),诉讼案件全部审结,结案率达100%,人均结案数近400件,其中两名员额法官超600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20天。
诉前调解助理担当。法官助理在办理诉前调解案件中,积极联系当事人,约见原被告了解双方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成功调解了大量案件。调解成功的立民初案号的民事案件,即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既提高了案件质效又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共开展诉前调解158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3%。
繁简甄别一举两得。案件在立案之初,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将民事案件的“简”与“繁”的甄别置于诉前调解工作中,法官助理在诉前调解的过程中同时对案件难易程度作出判断,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锻炼和培养了未入额的法官助理。
诉前保全高效准确。加强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前的审查和指导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提供拟保全财产的信息和线索以及合适、足额的担保,避免和减少保全错误现象的发生。接收卷宗后迅速完成拟稿、审签、复印材料等各项工作,79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全部在24小时内移交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
刑事案件快审快结。在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等符合条件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做到当庭宣判、快速结案,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缓解办案人压力,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委托调解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发挥作用。把司法为民的发展思想融入人民调解工作当中,积极发挥联动联调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委托调解案件数十件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系列案件群策群力。在办理批次多、数量大的系列案件过程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既分工明确又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团结一致、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坚持以庭审为中心,集中化审理、区别化处理的办案思路,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障众多当事人直接完整的表达诉求,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审理和裁判。750件涉煤矿劳动争议案件全部调解结案,有效维护矿工切身权益,避免群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