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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归谁?
浏览次数:2390作者: 刘璐   信息来源: 高岳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03-04

新年刚过,家住高岳社区的刘女士就窝了一肚子火,来到高岳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咨询压岁钱的相关问题。

刘女士有一个儿子叫乐乐,今年7岁了,过年的时候乐乐收到了亲朋好友给的压岁钱共计5600元,刘女士要求乐乐上交压岁钱,却遭到了乐乐的反对。乐乐说,压岁钱是叔叔阿姨给自己的,理应自己拿着,妈妈不应该“没收”。而刘女士认为,孩子的压岁钱其实都算是自己和老公给的,毕竟他们也给了亲戚朋友家的小孩等额的压岁钱,乐乐只是个桥梁作用,那5600的压岁钱就应该上交给自己。母子二人为此事争执了好几天,乐乐还赌气不吃饭,坚决拒绝上交压岁钱。

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详细的向刘女士解释了关于压岁钱的法律规定。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压岁钱这一术语,给孩子压岁钱应视为长辈的一种赠与,压岁钱属于孩子受赠所得的财产。无论是父母所给还是亲戚朋友所赠,在钱款交给孩子之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由此可见,7岁的乐乐虽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人,乐乐依法享有自己的财产权利,其接受赠与所得的压岁钱是其个人财产,刘女士不能因为孩子未成年而剥夺孩子享有压岁钱这一财产权利。

但是考虑到乐乐的年龄确实还小,不具备完全的判断能力,在乐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刘女士作为监护人可以代管压岁钱,除为乐乐的利益外,刘女士不得处理乐乐的财产,否则,刘女士应当承担责任。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后,刘女士恍然大悟,表示不会没收乐乐的压岁钱,回家后会好好的跟乐乐讲道理。工作人员建议刘女士为乐乐建立属于孩子的银行账户,将压岁钱存入加以保管,也可将其用于给孩子买保险、报兴趣班等方面,在处分压岁钱之前与乐乐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尊重孩子的想法,不仅能够增进亲子关系,还能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