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68作者: 刘中胜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5-13 |
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5月5日至8日,烈山区宋疃镇司法所针对近期发生的矛盾纠纷,到宋疃镇辖区各村(居)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指导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村(居)调委会工作情况和认真翻阅台账资料后,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加强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主动了解和发现群众的需求,突发性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积极引导群众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让群众消除顾虑。
加强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并行。在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对于一时难以化解或者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引导走司法途径解决,对于困难群众帮助申请法律援助,避免违法信访或者矛盾激化。
回访到位。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要做好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苗头要及时疏导,杜绝矛盾纠纷反复。
下一步,宋疃镇司法所将常态化地参与村(居)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人员的能力和工水平,更好地发挥好人民调解“减压阀”的积极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