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441作者: 张婷婷 信息来源: 东办司法所发布时间:2019-05-20 |
初夏时节,正是人们出门户外游玩的高峰期,为防止户外火灾的发生,5月16日上午,东办司法所深入辖区街巷,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活动,防患于未“燃”。
东办司法所申所长向群众解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向群众耐心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以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就四川凉山、山西沁源等地发生的森林火灾事故警示大家:严禁在山里从事烧纸、吸烟、烧草、野炊等存在火灾隐患的活动。希望每个人都提高防火意识,选择文明、安全户外活动方式。工作人员还向过往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使辖区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用火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也努力在辖区营照“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