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805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19-07-09 |
7月3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八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该批公益诉讼案件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是全市首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各被告在从事生产经营期间,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生产、销售假药,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院领导对该批公益诉讼案件高度重视,要求各庭室各司其职,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立案庭积极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快速立案受理。民一庭接收案件后,召开庭前会议,制定集中审理方案,在法庭上引导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各被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依法保障了双方的诉讼权利。同时,邀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努力提升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市中院将尽快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该批案件,制作高水平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