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653作者: 武甜甜 发布时间:2019-08-08 |
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办证大厅,烈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行政服务大厅按照国家3A级标准不断完善场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提高窗口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在婚姻行政服务大厅配备饮用茶水、老花镜,摆放婚姻宣传册、表格样式等资料,供群众查阅使用;配备专人核查登记当事人材料是否齐全,遇到不合格材料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走冤枉路;在窗口放置毛巾,方便群众按手印后擦手使用,避免乱擦乱涂现象;办证大厅张贴机关职责和办证人员职责,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完善婚姻登记大厅窗口建设。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要求,逐项落实,着重在场所设置、设施配备、人员素质、依法行政、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高标准打造婚姻登记规范化。拥有独立的离婚登记室,实现登记区与服务区分开,人员与场地分开,结婚登记区与离婚登记区分开。确保接待咨询、预约取号、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档案室等功能室相对独立,实现全方位视频监控,排队叫号机、扫描仪、身份识别器、电子滚动显示频、电视机等必要设备齐全且正常运转。
加强制度管理。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集中销毁有记录,婚姻登记档案及数据齐全、完整。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操作,紧紧抓住结婚、离婚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登记”4个环节。办证过程中,始终坚持“三公开、四不办”原则,即“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承诺”,“不办关系证、不办权力证、不办违规证、不办纠纷证”,确保登记合格率100%。
免费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把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程序,转变当事人重仪式轻法律的观念,将结婚登记“颁证”程序转移到颁证厅中进行,使结婚当事人在温馨、喜庆的氛围中更好地接受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告知,引导新人养成勤俭节约,喜事新办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同时通过宣誓、颁证环节,让新婚夫妇们感悟婚姻家庭所蕴含的责任与担当、更深地感受婚姻家庭的真谛。同时邀请市区领导为新人颁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免费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促进新婚家庭和谐和化解婚姻矛盾,婚姻登记行政服务大厅邀请心理咨询师和专业律师,为在婚姻家庭中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指导帮助和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