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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无着找调解 法理并用化纠纷
浏览次数:2875作者: 刘丽娟   信息来源: 三堤口司法所 发布时间:2019-08-26

相山区司法局三堤口司法所最近成功的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夸奖。78岁的王大娘是纺织社区居民,婚后有两儿两女,丈夫没有生病之前在家门口开了一个小卖铺,从来没有给孩子增加过什么负担。去年王大娘丈夫突然得脑血栓让本来平静的家庭乱了套,小店也不得不关门了,只能靠着原来的积蓄看病和生活。慢慢的积蓄花光了,而且小店关门又没有了生活来源,于是向孩子们提出了赡养的要求。由于二个儿子对赡养问题意见不一致,王大娘找社区调解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只好到司法所来寻求帮助。

司法所干警王丽调查了解情况之后,把王大娘的两儿两女全部叫到司法所,向他们讲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义务,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要给自己的子女做一个好的榜样。就这样通过近三个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和沟通,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二人每月各支付老人500元,俩女儿每月各支付老人300元,作为老人的日常生活费用,大的开销如看病住院等由四个子女平均分担。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书之后,老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养儿方知父母恩,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赡养这类家庭纠纷往往不是因为子女真的不愿意管老人,而是因为子女之间对照顾老人有分歧(如因子女家庭经济情况不同或老人对子女付出不同等觉得每个人该出的份额不同),所以在调解这类纠纷时,不仅要讲法,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讲理,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给出一个让当事人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协议),这样不仅解决了问题,还避免破坏一个家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