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311作者: 孙淑贞 信息来源: 任圩司法所发布时间:2019-09-09 |
近日,社区服刑人员彭某按期到任圩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彭某到司法所报到后,社区矫正工作者为其建立工作档案,并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应遵守的规定,要求其要严格按规定适用定位手机,要时刻保持手机畅通,未经请假严禁外出。随后,安排了“入矫第一课”,学习《安徽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片》,进一步增强彭某的服刑在矫意识。
入矫第二天,司法所为其成立了由社区矫正工作者担任组长、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彭某家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应落实的矫正措施。当天,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宣告仪式,通过宣读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让彭某明确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与接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起始环节,在这个起始阶段,要重视“入矫第一课”的作用,任圩司法所结合彭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将入矫第一个月确定为“入矫教育月”,在这一个月内,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心理健康的疏导,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