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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浏览次数:3326作者: 张思娣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9-09

 

 

为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烈山区司法局积极部署、迅速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制度开展。

召开专题培训。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及区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学习培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及调查评估时限工作要求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辖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开展。

积极贯彻落实。6月19日,烈山区司法局作出首份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意见。烈山区司法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调查,并且在进行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过程中,积极宣传认罪认罚制度,明确告知当事人所作评估为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包括强制措施手续简化、审判程序可能简化、量刑从轻,不同阶段认罪认罚时间越早的从宽幅度越大。截止目前,烈山区司法局已作出认罪认罚社会调查评估11份。

加强部门沟通。加强与辖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部门之间工作步骤和要求,强化程序衔接配合。积极沟通部门衔接之间、开展社会调查当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并协调解决。明确法律文书书写规范和办结时限,对案情复杂、情况特殊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加强沟通联系和部门协作。

提供法律帮助。在烈山区人民法院、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淮北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由司法局与3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律师沟通,定期值班,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