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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司法局学习戴志军同志先进事迹
浏览次数:2531作者: 田倩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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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烈山区召开宣传学习戴志军同志先进事迹大会,深切缅怀带队到境外打击罪犯、不幸因公牺牲的戴志军同志,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向他学习,以他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加快烈山区高质量转型崛起凝聚强大精神力量。烈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杨怀芹同志带领十名政法干警参加报告会。

戴志军同志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从淮北偏远的临海童刑警中队干起,一干就是22年。任职期间,他先后荣利个人三等功3次,获评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淮北市劳动模范等称号。2019年8月26日,戴志军同志在带队执行任务中突发疾病,经抢教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4岁。他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安徽省委決定追授戴志军同志“安微首优秀共产党”称号。

一入刑警终无悔,一腔热血铸警魂!戴志军同志的一生,虽短暂却闪亮,虽平实却丰厚,他把青春、热血和生命献给了无比挚爱的公安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用生命铸就起一名新时代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诚丰碑!

然而,就在案件侦破进入关键时期,即将对犯罪分子一网打尽的最后时刻,不幸却突然降临。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竟然是戴志军心脏的最后跳动,生命激情的最后一次燃烧!8月26日凌晨4:00左右,一名专案组成员突然发现仍在熬夜工作的戴志军表情难受,遂大声呼喊。可是此时,无论队友怎么叫喊,戴志军已不能回答,身子也无力地瘫软下来,终经抢救无效,永远地离开了……

英雄虽远去,浩气永长存。戴志军扎根刑侦一线二十二载,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庄严使命和无悔荣光,弹精竭虑、忘我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生命守护一方百姓平安,展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庄严使命和无悔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