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25作者: 文/闻静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11-04 |
近日,烈山区法院成功首拍两处房产,拍卖款均高于起拍价,金额达260万元,最大化实现拍品的价值,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在承办李某、刘某与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淮北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谷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执行局副局长徐中明经过多次总队总司法查询系统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代某和谷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经过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代某在淮北市相山区桂苑路桂花园小区有住房一套、谷某在相山区相山北路名仕花园小区有住房一套,徐法官立即对上述两套房产进行了查封,经过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但两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无力履行判决书的义务。承办法官在和解执行无望的情况下,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第一时间送达了告知评估结果通知书,代某和谷某在法定期限内对评估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在安徽金帆拍卖有限公司的辅助下,对两处房产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网上拍卖。
为确保此次网上司法拍卖活动的顺利进行,徐法官不是简单地发布拍卖公告,而是积极地和辅助拍卖公司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以及到房产所在地张贴拍卖公告等方式,让房产的拍卖信息广而告之,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降低流拍率。经过多方宣传,两处房产均高于评估价一次拍卖成功,保障了案件顺利执结,为当事人节约了费用,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