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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疃镇坚持八化标准,确保矛盾不上交
浏览次数:2409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12-19

自坚持“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活动开展以来,宋疃镇八化标准,实现矛盾不上交,构建起了科学有效的运行体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维护了一方平安。

调解组织网格化。人民调解组织全域覆盖。宋疃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1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立纠纷调解小组,提前介入、排查预警。

调解队伍年轻化。在新的一届村居两委换届以后,出现一批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文化程度高,懂法律、懂电脑的优势,注重选配年轻干部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上来。为调解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增添活力。

调解水平专业化。高标准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了纠纷信息员、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警、公务员、教师“两代表一委员”,不断提高队伍“质量”。

文书制作规范化。严格按照司法部“六统一”规范化要求,设置专用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统一制作发放信访调解卷宗及工作台 账,在基础设施方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服务程序法治化。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将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运行。把依法化解放在首位,采取上门、包案、疏导等多种方式分流分类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诉讼。、

公共服务便民化。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为切入点,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简化法律续援助的手续,对于涉及老人、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的及时上门服务,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互联互通信息化。发挥互联网优势,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与信访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就近查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业务培训常态化。集中培训。对全镇人民调解员、综治司法协理员、信访信息员进行整治,挑选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热情、能力强的充实到调解队伍上来;坚持每季度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化解纠纷的能力,共同引领信访调解进入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