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548作者: 高鸿鹄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9-12-24 |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稿件采用情况,烈山区法院法官刘桂侠编写的案例《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资本混合,应当否定公司独立人格——王某诉化某等民间借贷案》成功入选,成为全市基层法院唯一入选案例,使该院案例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案例编报工作,把打造精品案例作为主要抓手,鼓励、引导办案人员认真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思路,助推审判质量不断提高。一是高度重视,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全院法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典型案例的创制之中,互促共进,努力形成善于思考、勤于动笔的风气。二是加强管理,完善筛选机制,提高发现典型案例素材的敏锐度,建立健全案例发现、追踪、总结、编报机制,积极筛选典型性案例,多重审核,确保案例质量。三是注重运用,突出成果转化,全面学习优秀案例,把开展优秀案例学习工作作为提升全院干警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助推手,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达到为审执工作服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