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4480作者: 李鑫 信息来源: 烈山司法所发布时间:2019-12-26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烈山司法所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社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组织培训。今年以来,重点对各村居人民调解队伍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确保每个村居人民调解员数量不少于7人,扩大人民调解员覆盖面。此外,重点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及法律知识培训,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努力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排查工作。充分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进行分级调处,属于村内范围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由村级调委会就地就近化解;对于调解较为困难矛盾纠纷,由司法所进行妥善调处,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分配,有效提高了调解效率。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每月的“人民调解日”等活动集中进行普法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知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宣传活动,使群众充分了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以及调解效力等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居民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调解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真正形成合力,增强调解效果。与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协同解决疑难案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使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