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570作者: 陈莹 信息来源: 濉溪县法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20-03-03 |
2月21日,濉溪县法院根据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助力濉溪县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出台的具体措施,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一要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严。充分利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从重从快审理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抗拒疫情防控、妨碍卫生医疗秩序、编造疫情虚假信息、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哄抬物价等11类涉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重点打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要贯彻宽严相济,坚持罚当其罪。准确把握入罪标准,不拔高、不降格,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用足用好刑罚措施,确保涉疫情防控案件审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坚持依法快审快判,强化案件会商机制和落实线索移送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四要促进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注意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漏洞和复工复产中的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强化部门配合,从严从快审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假冒伪劣等涉企业犯罪案件,加强舆论引导,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