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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中院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浏览次数:3656作者: 朱明清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20-03-17

3月13日上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淮北中院宣传处负责人主持会议,淮北中院民一庭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全市法院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4起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2019年,淮北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等消费领域犯罪,集中审结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同时,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司法为民延伸到庭审之外。利用报刊、网站,及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督促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诚信经营意识。为维权消费者开辟“绿色通道”,畅通诉讼渠道,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加强与市场局、消保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沟通协调,通过诉前调解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快审理、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维护消费秩序健康发展。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淮北首例涉疫情防控物资诈骗案,入选最高院发布的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下一步,淮北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本职,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利用多元化媒介宣传典型案例,提高民众的维权意识;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