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416作者: 丁娜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0-04-01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烈山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落实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坚持高位推进、系统部署,办理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在中央督导组抽查反馈意见时被充分肯定。截至目前,烈山法院审结涉恶案件3件,判处罪犯26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2019年群众满意度排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六、全市基层政法机关第一,取得了看得见、感受得到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以刑庭为依托成立扫黑办,并划拨经费予以保障。配套制定实施方案、涉黑涉恶逐案排查工作机制、线索移送处置机制、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等,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线索摸排。全力摸排线索,实行重点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开展线索摸排专项行动2次。排查案件1150余件,排查出涉黑涉恶涉伞线索9条,均已移送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逐案逐人回访黑恶案件被告人及辩护人,对黑恶案件伞网线索回头深挖,确保除恶务尽。三是提升办案质效。高度重视黑恶案件办理,成立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严格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案件定性准确,无超审限案件。“朱正星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与刑庭庭长组成合议庭,以法官的专业性保障案件质量。多次召开案件办理推进会,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严格案件定性,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准绳,不存在随意“拔高”或降格处理现象。四是坚持打财断血。对黑恶案件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截至目前,对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489.4万元,罚金执行到位89.2万元,冻结扣押款项24989.91元,查封汽车五辆并成功拍卖一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乡镇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分发、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标语200余条,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号、抖音等各种网络平台,开通举报专区,公开举报电话,“零障碍”、“无门槛”地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主动邀请人大、政协、记者等,旁听涉恶案件庭审,以亲历司法提升宣传实效。六是延伸司法职能。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努力拓展审判职能,形成齐力攻坚格局。承办全区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培训,开展专题授课,提升全区一线办案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打破黑恶案件认知分歧,畅通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针对黑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或者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进行指导,司法建议发送率100%、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