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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司法局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调研
浏览次数:3157作者: 徐敬操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淮北市司法局李光辉副局长率领调研组,深入濉溪县和烈山区开展法治乡村建设调研,为全市法治乡村示范点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调研中,李光辉一行来到濉溪县百善镇黄新庄村、烈山区宋疃镇和村,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民主法治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指出,推进法治乡村示范点建设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群众满意度、夯实执政基础的有力抓手,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好乡村的重要保障。各县区要按照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法治乡村示范点创建工作。我市法治乡村示范点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还存在法治文化建设进度不一致、法治元素氛围不浓厚等问题。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坚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乡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培训,创新全民普法宣传形式,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点发力打好法治乡村建设“组合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