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505作者: 朱明清 信息来源: 市中院发布时间:2020-06-23 |
6月5日下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烈山区法院在烈山区凤凰社区组织开展以“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下午烈日炎炎,法院干警热情不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感兴趣的环保法律问题,干警们都给予耐心、详细的解答,让更多群众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升了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后,淮北中院第五党支部与烈山区法院第三党支开展座谈交流。干警们结合审判实践,就民法典中“绿色原则”“绿色条款”在物权保护、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加深了干警们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