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485 信息来源: 东山司法所 发布时间:2020-07-23 |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历史使命。相山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其他工作的切入点,形成“人民调解+”的工作模式。
“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知晓率,使其通过合法合理渠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坚持人民调解先行的原则,能调尽调,坚持矛盾在基层化解。
“人民调解+普法惠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在调解中发现群众法律需求,在调解时适时普法、精准普法。二是做好立体式普法宣传。推广宣传“法润相山”微信公众号,高效普法;与社区对接,深入普法。
“人民调解+心理疏导”打造平安东山和谐东山。一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能力的培训。建立与心理咨询师对接的长效机制。二是坚持调解后续跟踪服务。发现案件当事人有负面情绪及时提供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