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动态 / 司法
淮北市司法局四措施助推《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落实
浏览次数:3686作者: 孙婷婷 刘思婷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0-07-30

为促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开展,增进社会和谐,助力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淮北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2020年上半年,市司法局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方式,积极开展纠纷化解,受理纠纷2214件,成功调解2205件,调解成功率99.6%。

一是加强多维保障,进一步提高对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认识。组织推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业务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元化解纠纷领导小组。将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治宣传等工作纳入向政府年度报告重要内容。防疫保障。成立服务志愿团,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27家,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145条,推动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62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20起。全方位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宣传。组织县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发放资料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全市共开展活动45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300人次。充分利用“法在身边”微信群、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二是完善衔接机制,进一步凝聚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整体合力。推动平台建设。濉溪县、相山区人民调解中心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依托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镇、街道多元纠纷综合服务平台29个,建立重点多元化解个人工作室7个、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14个。完善对接机制。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集纳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功能,推进热线、网络、实体平台“三台融合”;联合市中院、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委派、委托调解工作的暂行规定》,律师调解不成出具无效证明的工作模式已经逐步运行。

三是增进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辟退役军人专岗、公开招聘、返聘等方式,建立了具有157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持续推进实施“十百千”工程,全市采取分级方式开展培训工作,2020年已培训29场次1100余人参训。协调经费保障。参考周边地市,提高以案定补标准,修改《淮北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信息化水平。全面应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系统,增强纠纷化解工作针对性。与市数据局沟通,谋划搭载“智慧城市”建设平台,推进“互联网+多元化解”模式化解纠纷。

四是挖掘工作亮点,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档升级。推广“茶馆调解”工作经验。与上海政法学院对接,在茶馆调解室挂牌实践基地;与湘潭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交流、向省厅报告,积极筹备“一杯茶”调解法研讨会;注重发挥王士宏个人影响力,建立“王士宏调解工作室”,研究与推广调解经验、调解技巧。大力推进“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起草《关于建立“百姓说事点”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建成178个“百姓说事点”,成功打造杜集区博庄社区“百姓说事点”、濉溪县幸福邻里“百姓说事点”等8个示范试点。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制定实施办法,设立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团,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组织100多名律师与市中院开展“诉调对接”,减轻法院负担,提高案件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