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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妥善化解三起“涉府”执行案件
浏览次数:2267作者: 郭西凯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0-09-17

近期,烈山区法院以“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行动为契机,注重执行方式方法,妥善化解3起涉及行政机关的执行案件,涉案标的额400余万元,助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推动“涉府”案件执行,烈山法院高度重视省高院提出的关于限期办结涉及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要求,坚持线上执行优先、着重“查财控财”和善意文明执行原则,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升执行质效。一是科学规范执行。坚持对每起案件制定执行预案,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确保办理质效。实行执行方案告知制度,执行时,首先向涉案单位负责人通气,将执行方案、执行思路详细告知,让其真正明白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不正确行使职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便能够主动积极地配合法院执行。二是善意文明执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涉府”案件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但由于部分执行主体的特殊性,缺乏自有资金,履行义务能力比较薄弱。针对此情况,积极与涉案单位协调解决纷争,打消“了难”心态和“新官不理旧事”心理,促使涉案单位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三是公开公正执行。坚持深化执行公开,提高“涉府”执行案件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敢于动真碰硬,凡是法院多次做协调工作,而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的,则果断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和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督促涉案单位及其负责人尊重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妥善解决案件纠纷,维护法律权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