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556作者: 王阳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0-10-20 |
10月10日上午,正值秋收时节,烈山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采用了强制手段,迫使正在干农活的被执行人张某当场履行了一部分欠款,并就剩余欠款支付事宜达成和解。
葛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3万元,但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爽约,葛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但张某称自己在外地,目前没有挣到钱,无力偿还该笔借款。经过查控,办案人员也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10月份正是秋收农忙季,葛某通过邻居了解到,张某已经回家秋收,并已弄清张某的活动轨迹。掌握这一消息后,葛某遂联系了办案人员,请求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办案人员立即前往约定地点,并如期遇见了正干农活的张某,其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感到惊讶。办案人员告知张某,今天要么还钱要么送拘。张某感到已无法再逃避执行,遂从父母及朋友处借了一部分钱,当场支付给了葛某,并就剩余欠款支付事宜与葛某达成和解。最后,葛某对办案人员的此次执行表示感谢,并对法院的执行效率和强大执行力度攻势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