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4208 信息来源: 相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1-01-14 |
历经27天庭审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公开宣判7·12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7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1258万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到庭旁听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方某、姚某某、秦某等人结伙,在中国武汉和柬埔寨金边市以公司、部门、团队形式,招募成员分别担任直播间讲师、业务员、管理人员等职务,组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投资虚拟货币方式,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该犯罪集体为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利用包装成虚假成功人士的通讯工具,在网上寻找并添加有经济实力且有投资意向的客户,通过交流取得对方信任后将其带入直播间,讲师通过唱衰股市,抛出虚拟币概念,犯罪团伙成员在直播间假扮投资者营造氛围,引导被害人投资虚拟币,并将被害人拉入含有大量业务员、仅有一到两人为真实客户的虚拟币投资群,引诱、唆使被害人跟随讲师制定的策略投资。在投资总额达到一定程度后,虚拟币估值出现大幅度下跌,直播课程随之结束。讲师以各种托词引诱被害人继续投资或长期持有虚拟币,群内业务员扮演的各类角色亦配合讲师,营造投资失败的假象,共骗取130余名被害人3000余万元。相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方某等7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