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64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1-26 |
积极主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百姓说事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室建设,发挥淮北特色调解品牌“茶馆调解室”领引作用,依靠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安排律师值班1278人(次),接待来访群众9765人(次)、接听热线法律咨询热线电话3278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2871个,满意率为100%。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载体,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什么矛盾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什么人社会危险性大就特别关注什么人”的要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切实发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多方举措、齐抓共管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502个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71件,调解成功14012件,调解成功率99.6%;其中化解民商事案件3件,预防治安案件2件,预防各类矛盾纠纷2584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关系,维护了基层的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打牢稳定基础。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思想汇报及集中学习、社区公益劳动等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严格请假外出审批;二是强化走访排查,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大走访、大排查专项活动,全面掌握两类人员底数。熟悉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努力将安全隐患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管控。结合走访排查情况,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对有故意脱离监管或抗拒改造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加大管控力度,严密防范;对脱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查找并通报上级部门;防止因脱管失控而导致重新犯罪;四是加强教育帮扶,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困难救助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就业就学等问题,积极主动做好重点教育、矛盾化解和涉法涉诉涉访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江淮普法行”《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民法典、12.4等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做好扫黑除恶、社区矫正法、家庭婚姻、邻里关系、土地流转、征迁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和促进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活动10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8多条,解答法律咨询66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15000余册、法治宣传资料10.73万份,发放普法手提袋1500个、发放“平安淮北”调查问卷7800多份,普法宣传品8000多个,扫黑除恶普法挂历及宣传年画5000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