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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新兵”到“业务骨干”——记相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爱芳
浏览次数:12193作者: 俞晓萌   发布时间:2021-02-07

2020年12月20日结束的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爱芳一路披荆斩棘,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充分展示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娴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高超的论辩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荣誉的背后,是不变的初心,是坚定的信念,是不懈的努力。进入检察机关四年来,郑爱芳始终怀着对党的无比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全身心投入检察工作。她把“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当作人生目标,以“勤于学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实现了从“检察新兵”到“业务骨干”的华丽转变。

2016年,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憧憬,郑爱芳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进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管理部门工作至今。四年来,她困惑过,内心也曾摇摆过,更曾自我怀疑过。郑爱芳告诉记者,对于刚入职的她来说,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业务分析研判、文书公开审核、涉案财物管理、文书打印等近十项内容,异常繁琐,而且案件管理部门“不讨喜”。“因为承担的是监管职能,日常工作主要是为业务部门‘找错误’,再加上自己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能力也不够,一度犹豫过、彷徨过。”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郑爱芳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经常是小跑着上楼下楼,甚至在怀孕中后期也不停歇,同事们一度笑称她是“飞毛腿”。面对同事的打趣,她总是笑一笑后继续工作。坚守着入职时的那份初心,郑爱芳走过了工作的适应期,在迷茫中找到方向,在委屈中学会成长,在怀疑中增添动力。

随着检察职能的转变,高检院对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业务分析研判、文书公开等工作的文件规定,均先后进行了修订。为了不耽误业务部门工作,郑爱芳每次都是立即学习、尽快掌握重点,她总是说:“文件规定就是工作的工具,不搞清楚如何开展工作,如何监督别人呢?”同事们遇到问题也都习惯找她解决,在同事眼中,她就是“案管的百科全书”。她还主动请缨给副检察长当助理办理刑事案件,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流程与质量风险点。通过协助办案,她一方面感受到了办案人的难处,另一方面也理清了案件管理的切入点,形成工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的建议,促进了案管与业务的和谐融合。连续三年,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始终在三区一县检察院中排名前列,郑爱芳也因工作突出,多次受到领导与同事的称赞。

检察机关不同于其他单位,法律知识更新较快,如果不能够保持持续学习,势必无法承担相应的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郑爱芳始终坚持不断学习的心态,先后拿到土木工程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并通过了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

案件管理部门对内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则进行接待服务。“做好服务工作,就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理念。”郑爱芳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总是热情接待当事人和律师,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问题。

疫情期间,外地律师异地阅卷成了难题,作为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诈骗案的辩护律师——江苏南京的李律师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眼看审查起诉期限就要截止,而到院阅卷又有困难,李律师只能打电话向院案管办求助。郑爱芳接到电话后,详细询问了他的辩护情况,并安抚他不要着急,一定会尽力帮其解决。挂了电话,郑爱芳立即通过市院向省院汇报,询问异地进行网络阅卷的可行性。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她迅速协调当地案管办帮助李律师阅了卷,而这也成为“异地律师远程阅卷的淮北样板”。

2020年6月,在接待一位从外地赶来阅卷的被害人律师时,由于一时无法联系到承办人,而该律师又着急要去赶火车。考虑到该案件卷宗较多、刻录光盘较慢,在将情况汇报至领导后,郑爱芳先行刻录了卷宗光盘,并继续联系承办人。最终在光盘刻录好的同时联系上了承办人,经其同意后将光盘交给了律师。及时拿到光盘的律师,连声对郑爱芳表示感谢,对她所给予的帮助心存感激。

因工作突出,郑爱芳2019年获相山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普法文书制作”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被评为“淮北市相山区巾帼建功标兵”,同年被提拔为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长路漫漫,她表示,前进的步伐不会停止,将继续投身检察事业,不断锤炼业务能力,创造一流业绩,展现巾帼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