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965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05 |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再租借、出售给他人,或者简单地用自己账户转转账,想着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自以为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但是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近日,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根据线索,缜密侦查一举抓获9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7月27日,烈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市居民王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内资金流水异常,有多笔不明资金流入后又快速转出,凭借职业敏感,民警顺藤摸瓜对该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市局反电诈中心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一个以李某为首的涉嫌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跑分”洗钱的“帮信”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烈山分局成立专案组围绕李某、王某等人进行深入侦查,通过细致摸排,确定了这一团伙的三个窝点。8月2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在市区内的三个窝点将李某、王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当场扣押作案手机10部、银行卡20余张,现金1万余元。
经讯问得知,今年年初,李某通过网络了解到一条“轻松又赚钱”的路子,就是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进行代收款,从中抽取佣金来牟利,俗称“跑分”,李某将这个“赚钱”的路子告诉了王某,两人一拍即合。随即又分头找到冯某、黄某等社会上的朋友,合谋由李某负责联系场地并协调指挥,其余人员利用各自办理的多张银行卡,通过买卖或租借的方式,为平台进行“跑分”犯罪活动。截至案发,该团伙涉案银行卡流水资金高达1000万元李某、王某等人非法获利分别在几千至上万元不等。
目前,李某等9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自身“两卡”不应出售,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生财有道,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