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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丁娜同志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浏览次数:8092作者: 周芹芹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21-08-26

喜报!烈山法院丁娜同志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0).png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烈山法院干警丁娜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丁娜,1992年5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7年到烈山法院参加工作,现任烈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因工作表现突出,2020年被我院推选为“优秀共产党员”。

勇于担当,胸怀大局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丁娜同志担任烈山法院“扫黑办”专职联络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传下达及内勤工作,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坚决拥护扫黑除恶路线方针政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勇当信息传播使者,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为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当好了勤务员、服务员。

主动请缨,争做尖兵

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巨大压力和工作任务,丁娜同志不怕辛劳,主动要求调到刑庭工作。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做了就要做好”的个人原则,对所有工作都认认真真按要求及时完成。“扫黑办”工作任务时间紧、要求严,她就经常利用午休、晚上或者周末时间,潜心研究,最终按时完成了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司法建议工作制度的草拟工作,工作务实,表现突出。

勤奋好学,锐意进取

在工作之余,丁娜时刻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潜心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共发出涉黑恶案件司法建议22条,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司法建议回函率达100%,1篇关于强化司法建议的网评文章被省高院媒体采用。

柔肩担重任,巾帼守正义。丁娜同志始终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用工作实效展现了新时代优秀青年的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工作者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