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452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06 |
6月5日,为迎接第53个世界环境日的到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能动作用,积极服务南湖湿地公园生态文明建设,淮北市中院、烈山区法院在南湖湿地公园举行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淮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文彬,烈山区政府副区长叶华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学杰,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湖项目部部长张亮出席仪式并共同为基地揭牌,市中院及烈山区直相关单位同志受邀见证。烈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主持仪式。
南湖湿地公园现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总面积为20.05平方公里,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南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作为淮北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由淮北市中院、烈山区法院联合淮北市南湖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南湖湿地公园共建而成。基地启用后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多种司法保护功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推动南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揭牌仪式后,出席领导观摩了一场由淮北市中院、烈山区法院联合举办的6·5世界环境日专题普法活动,并现场调研南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赵媛媛表示,设立南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淮北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南湖湿地注入绿色活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以基地的设立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影响力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以司法之力为“美丽淮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