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170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法治安徽网发布时间:2024-06-26 |
笔者6月19日了解到,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近日在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顺利办结,彰显了司法公正和高效。
据了解,这起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因淮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于是淮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烈山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冻结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财产并提供了银行账户等信息。
在接到淮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后,烈山法院立即启动执行保全程序,依法对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以确保淮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全措施完成后,法院将保全结果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合同纠纷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愿意支付违约金。淮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此表示满意,并撤回了保全申请。最终,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解除对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财产的冻结措施,并要求被告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至此,这起涉及执行保全的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