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560作者: 站点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8-22 |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质效,8月19日,淮北市委依法治市办正式印发《淮北市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
“三书同达”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依法受委托的执法主体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以下简称“行政执法机关”)。文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涉企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转变。
文件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根据企业业务范围、管理内容和需求,紧扣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为违法企业提供改正建议,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按照“谁处罚、谁告知、谁指导”的原则,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向违法企业主动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切实保障其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从“企业自发申请修复”向“主动告知和协助修复”转变,进一步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