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8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法治安徽网发布时间:2025-09-23 |
日前,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烈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该案以被告一次性支付拖欠费用并提高未来抚养费标准的方式圆满解决,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缓解了抚养方的经济压力。
原告小刘是一名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周某与被告刘某此前因感情破裂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小刘由母亲周某直接抚养,刘某每月需支付抚养费300元。然而,刘某后续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同时随着小刘逐渐长大,教育、生活等各项开支均显著增加,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无法满足小刘的基本生活与成长需求。为此,小刘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提高抚养费标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知案件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孩子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着眼于彻底化解矛盾、保障孩子未来生活,致力于通过调解方式寻找最优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严肃向刘某释明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从亲情角度出发,引导刘某换位思考,关注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健康成长。最终,在承办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向小刘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3万元,同时从2025年9月开始,刘某每月20日前需支付小刘抚养费5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至此,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