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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为民间借贷纠纷留温情
浏览次数:191作者: 站点管理员   信息来源: 烈山法院发布时间:2025-12-12

朋友间借贷本是互助之举,却可能因欠款拖欠反目。近日,一起因朋友借贷引发的纠纷,经烈山区法院法官的调解调解圆满结案,既守住了法理底线,也为昔日情谊留有余地。

原告王某某诉称其与被告况某某本是多年好友,此前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原告爽快相助并签订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考虑到双方曾是好友,且纠纷仅为债务履行问题,承办法官决定优先启动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法官先核实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明确借款金额及合法还款义务。随后,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双方回忆过往情谊。经过耐心疏导,被告认识到自身违约行为的不当,主动说明当前经济状况并提出分期还款方案,原告也体谅朋友难处,同意适当宽限还款期限。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这场纠纷的化解,既让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保障,也避免了朋友关系彻底破裂。法院调解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彰显了司法温度,为类似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兼顾公平与情理的解决路径。